商標注冊申請不得不說的問題:組合注冊VS分開注冊!
商標注冊申請不得不說的問題:組合注冊VS分開注冊!注冊商標時你會發(fā)現(xiàn)商標代理人總是會建議申請人把組合商標分開注冊,聽到這個建議后,大部分人的第一反應是又在“騙”我多花錢,這一定是代理機構(gòu)希望多賺錢而采用的一種營銷策略。組合商標(COMPOSED MARK)是指用"文字、圖形、字母、數(shù)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六要素中任何兩或兩種以上的要素組合而成的商標。
如果您真的是這樣想的話,那就真的誤會了代理人的良苦用心了。
我們先來看這樣一個案例:某申請人在2016年11月申請了一個名為“絲夢 SILK DREAM”的商標,該申請在2017年10月收到了商標局下發(fā)的駁回通知,認為該標識與第15974821號注冊商標“絲夢”以及第1094343號注冊商標“金絲夢”有近似,被駁回。這個時候,客戶發(fā)現(xiàn)駁回通知中并未提到英文部分有近似,所以打算考慮把英文部分再做申請。結(jié)果經(jīng)查詢發(fā)現(xiàn),客戶申請標識的英文部分已經(jīng)在2017年2月被另一家公司申請,并在2018年2月核準注冊成功。這樣一來,客戶不僅沒有獲得想要注冊的商標,而且在長時間的等待中錯過了商標其他元素可能注冊成功的機會。
隨著近幾年商標申請數(shù)量的猛增,你會發(fā)現(xiàn)起一個好的商標名實在是一件燒腦的事情,如果絞盡腦汁想到的一個商標因為某個元素的原因被整體駁回,是不是會更加郁悶。所以分開申請不是代理機構(gòu)的營銷手段,而是希望商標能夠順利通過的良心建議。
組合商標不單注冊的時候會增加駁回風險,使用起來也會很不方便
即使組合注冊通過了,但是組合申請使用不方便、不靈活。商標局規(guī)定組合申請,則使用時必須組合使用,不能拆分,不能換位置;而分開申請則非 常靈活,可獨立用,亦可隨意組合用。如:nike、圖形、耐克,可以分開,可以組合,對于包裝,門店裝飾,產(chǎn)品等使用都非常方便。如果組合申請,在鞋子上 使用就非常大一塊圖案,非常不美觀。
分開注冊在大大提高注冊成功的幾率的同時,又能增強商標在注冊成功后的商標防御能力。分別提出注冊后,各個部分都獨立而顯著,一旦遇到侵權(quán)行為,便于維權(quán)。
一個商標從申請到注冊成功,順利的話也得1年左右的時間。如果中途遇到被駁回、被異議等不確定情況,那么時間將會更長。而隨著現(xiàn)在申請量的逐年倍增,申請商標的成功率卻在逐年下降。
所以,企業(yè)若想持續(xù)長久經(jīng)營,品牌意識一定要早日樹立,商標注冊要 “快” “準” “狠” ,避免讓自己的品牌在市場上裸奔,更要避免自己辛辛苦苦創(chuàng)立的品牌為他人做了嫁衣。
標簽: 商標注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