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什么要做商標異議答辯?商標異議答辯流程是什么?





商標注冊異議是出現(xiàn)在商標初審公告期間的。商標異議答辯是商標異議案的被異議人在法定期限內(nèi)對異議理由以書面形式進行辯駁的法律行為。當申請注冊的商標通過初步審定進入初審公告后的3個月異議期中,一旦被他人提出異議,則會啟動商標異議程序。該申請注冊的商標則成為被異議商標,即使是已經(jīng)被刊發(fā)注冊公告的,該注冊公告無效。為什么要做商標異議答辯?商標異議答辯流程是什么?
為什么要做商標異議答辯?
1、商標被異議如果選擇不進行答辯,那么該商標就會直接進入異議程序,由異議處審查員公平的根據(jù)異議人提供的證據(jù)材料做出裁定,這個結果明顯是偏向異議人。異議人的理由一旦充足,商標就會被視為商標注冊無效,不予準注冊。
2、商標異議答辯時商標法賦予當事人的法定權利。這也是當事人反駁異議人觀點的唯一辦法。
注冊商標異議答辯流程:
1、商標異議答辯必須在1個月內(nèi)作出。
2、商標異議答辯申請?zhí)峤缓?個月左右,國家商標局會下發(fā)《商標異議答辯受理通知書》。
3、6-12個月左右,商標評審委員會對商標異議進行裁定,下發(fā)《商標異議裁定通知書》。
4、商標異議雙方的任何一方對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要求評審委員會對該裁定進行復這審,如果對復審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出去起訴。
商標異議答辯的主體資格:必須是被異議人或是被異議人合法委托的代理人。商標異議答辯如委托商標代理機構代理,須附送《商標代理委托書》。商標局將根據(jù)當事人所陳述的事實和理由,經(jīng)調(diào)查核實后,作出異議裁定,制作異議裁定書通知異議雙方當事人。
商標局在受理商標異議申請后,會及時將異議人的"商標異議申請"及異議理由和證據(jù)材料等的副本送交被異議人,限定被異議人在收到商標異議書等副本之日起30日內(nèi)答辯,被異議人在限定期限內(nèi)未作出書面答辯的,視為放棄答辯權利,異議程序照常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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