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法原理與案例之質量保證功能
商標法原理與案例之質量保證功能,在商品或服務上載有相同商標,不僅意味著這些商品或服務具有相同的來源出處,而且代表著一致的、穩(wěn)定的質量,這就產生了質量保證功能,下面就和公司寶一起來看看質量保證功能是什么意思。
在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全國各地購買“農夫山泉”牌的礦泉水,所購買的礦泉水的質量不統(tǒng)一嗎?在上海的平行進口商店購買一包日本進口紙尿褲,這個紙尿褲的質量與日本國內原產的、日本權利人授權在國內銷售的商品質量一致嗎?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是否具有質量保證功能?
質量保證功能的概念:
近代以來,商品生產者或服務提供者從事跨界經營的現(xiàn)象越來越多,商品的生產和服務的提供成為一個全球性的經營活動。在商品或服務上載有相同商標,不僅意味著這些商品或服務具有相同的來源出處,而且代表著一致的、穩(wěn)定的質量,這就產生了質量保證功能。同樣品牌的商品或服務,消費者不用擔心在上海、北京、東京、巴黎、紐約等不同地點購買會存在質量差異。為了確保商標質量保證功能得到維系,《商標法》第42條第1款、第43條第1款等條文明確要求商標受讓人、被許可人保證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質量保證功能并不向消費者保證載有相同商標的商品或服務具有高水準的質量,也并不約束商標權人只能固守原有商品的原料配方或服務提供方式。而只是保證具有統(tǒng)一的、穩(wěn)定的并符合消費者期待的質量。加多寶公司請求王老吉公司停止使用“怕上火就喝王老吉”廣告語,認為廣大消費者會誤以為被告剛剛生產的且配方根本不同的此紅罐“王老吉”就是過去原告生產經營的彼紅罐“王老吉”。法院指出,反不正當競爭法禁止的是因使用標識所造成的商品來源的混淆或誤認,即商品提供者的混淆或誤認,以及商品提供者關系的混淆或誤認,而不是兩種不同配方的產品特性的混淆或誤認。即使會導致相關消費者誤認為新產品是沿用原來配方,這種混淆也并非商標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意義上的混淆。標識具有質量保證功能,標識權人也負有保證商品質量的義務,但這并不意味著標識權人生產的產品只能固守一種配方。標識的質量保證功能,是指標識在消費者心目中代表了特定商品或服務的質量,并保證它們能達到他所期望的水平。標識具有質量保證功能,并不意味著標識就是質量的保證書,更不意味著商品只能按照原有的工藝、流程、配方等來生產,標識權人完全可以改進產品,亦有權根據(jù)現(xiàn)實生活的需要,生產多種不同配方和口味的產品,當然也有權放棄原來配方而生產新的產品。
在手機翻新案件中,法院?;谫|量保證功能作出判決。比如被告人出售翻新機,但卻明確告知購買人該手機為全新機的行為,法院往往基于質量保證功能進行分析?!皩τ谧陨虡硕裕虡朔ㄊ紫缺Wo的是商標的識別區(qū)分功能,即禁止他人未經許可對注冊商標進行混淆性使用,而商標的質量保證功能和廣告宣傳功能是從商標的識別區(qū)分功能中派生出來的。消費者之所以要'認牌購物’,即通過商標來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其基本的交易心理在于,在通常情況下,標注同一商標的商品(或服務)來自同一企業(yè)或者是經過該企業(yè)商標授權許可的其他企業(yè),標注同一商標的商品(或服務)的質量應該基本一致或基本穩(wěn)定,依靠商品(或服務)上的商標可以購買到自己信得過的商品(或服務)。與新手機相比,翻新手機在部件、形態(tài)和品質功能等方面已經發(fā)生了重大變化,如此一來,被告人將翻新手機作為全新手機銷售的行為已經使商標的質量保證功能遭到破壞,導致消費者對翻新手機與全新手機的來源產生混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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