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法公司形式的變更及股份有限公司重要資料的置備





全國各地的大小城市經常會出現(xiàn)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情況,那么公司形式的變更需要注意什么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的重要資料的置備的相關規(guī)定有哪些呢?本文公司寶小編帶大家一起了解:
公司形式的變更
公司法第九十五條【公司形式的變更】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折合的實收股本總額不得高于公司凈資產額。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資本公開發(fā)行股份時,應當依法辦理。
注 解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以后,其資產就成為股份有限公司的資產,有限責任公司的原股東也因此而持有由有限責任公司的資產折合成的股份。由于有限責任公司在其運營過程中,既會有資產,也會有負債,所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資產,在計入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收到的股本總額時,不應當是其資產總額或者高于其凈資產額的數額。
配 套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34條
股份有限公司重要資料的置備
第九十六條【重要資料的置備】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將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記錄、監(jiān)事會會議記錄、財務會計報告置備于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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