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法之第1509704號"優(yōu)盤"商標爭議裁定書
商標作為國家知識產權的一個分支,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其使用注冊都是要按照相關規(guī)定來執(zhí)行的,不然在糾紛案件中是很難進行處理的。下面就讓公司寶小編對商標法之第1509704號"優(yōu)盤"商標爭議裁定書進行一定的介紹,希望能為你解疑答惑。
一、商標法之第1509704號"優(yōu)盤"商標爭議裁定書
案例2-6 關于第1509704號"優(yōu)盤"商標爭議裁定書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
?。玻埃埃材辏保霸拢玻橙?,北京華旗資訊數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旗公司")針對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朗科公司")注冊在第9類計算機存儲器等商品上的第1509704號"優(yōu)盤"商標(以下簡稱"爭議商標"),向國家工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商評委")提出撤銷申請。2003年,商評委依法予以受理。
經過調查發(fā)現,"優(yōu)盤"已經成為普遍使用的產品名稱。在朗科公司提交的商品包裝盒及促銷宣傳材料上,"朗科優(yōu)盤"或"優(yōu)盤"文字后面并沒有其他連用的商品名稱。朗科公司在有關宣傳材料中稱,"啟動型優(yōu)盤,第三屆中國高新技術交易會明星產品,全球第一款可徹底取代軟盤軟驅的USB移動存儲盤","優(yōu)盤,新一代存儲盤"等??梢?,朗科公司是將"優(yōu)盤"作為商品名稱來使用的。
朗科公司稱"優(yōu)盤"是其"特定產品的特定名稱",這種說法在內涵和外延上都不確定,不符合邏輯學上定義的規(guī)則。
商評委經過討論與研究之后,于2004年10月13日作出裁定,認為從爭議商標"優(yōu)盤"漢字本身的含義來看,其對于指定使用的第9類計算機存儲器等商品的質量、功能、用途等特點具有直接的敘述性,缺乏商標應有的顯著特征。朗科公司自身也一直將"優(yōu)盤"作為商品名稱加以使用,客觀上進一步起到了淡化乃至消滅"優(yōu)盤"文字作為商標的顯著特征的作用。
商評委裁定書進一步指出,朗科公司將本商品的通用名稱注冊為商標加以獨占,妨礙了同行業(yè)其他經營者正當、合理地使用"優(yōu)盤"這一商品通用名稱,同時也容易使消費者在選購閃存類計算機移動存儲設備時發(fā)生誤認。一段時間以來,由于朗科公司以及同行業(yè)其他經營者的使用與宣傳,普通消費者已經形成了"優(yōu)盤是一種新型計算機移動存儲設備"的觀念,但在朗科公司將"優(yōu)盤"文字作為注冊商標加以獨占的情況下,就使消費者在購買以"優(yōu)盤"為名稱的計算機存儲器產品時,其注意力更容易被攔截于朗科公司一家所提供的優(yōu)盤產品,從而排斥了同行業(yè)其他經營者公平參與競爭的機會,使朗科公司借以形成不合理的競爭優(yōu)勢。
本案中,爭議商標已經成為通用名稱,依法不得作為商標注冊;同時,爭議商標作為一種計算機外設移動存儲設備的通用名稱,指定使用在計算機、計算機周邊設備等商品上,不具備商標應有的顯著特征。因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11條第1款第(一)項及第(三)項規(guī)定,爭議商標應予撤銷。
問題討論∶
?。?yōu)盤"是我國商標成為通用名稱的非常典型的事例,"優(yōu)盤"案也反映了一種非常典型的情況,即當產品是全新的情況下商品的命名和商標保護問題。在產品是全新的情況下,如何正確為產品命名?如何區(qū)分產品名稱與商標?尤其是如何恰當使用商標和產品名稱才能夠避免商標成為通用名稱?請結合本部分關于顯著性的原理與判斷規(guī)則總結出具體規(guī)則。
材料2-1 材料∶谷歌電話通知"語言警察"
喬納森·達菲
谷歌現在是一個動詞,意思是搜索。這聽起來像是對谷歌公司的最大限度的贊美,因此為什么谷歌公司的律師想將該詞置于我們的詞典之外?
谷歌以互聯網搜索引擎而著名,但是其觸角已經擴張到網絡應用的其他方面。
谷歌新聞——一種新聞門戶網站;谷歌索引——言論的數據庫;谷歌詞匯谷歌表—-單詞和短語的目錄;以及剝離購物網站Froogle。
然而在所有這些活動中間,有一件事,即谷歌在試圖避開詞典。
在美國,谷歌已經轉變?yōu)橐粋€動詞。獨身者將"網上搜索"(google)男朋友或者女朋友并徹查他們——通過搜索引擎而網上搜索他們的名字。人們現在在談論著"網上搜索"和"被網上搜索"。
在本周英國第四頻道上播出的"急診室的故事"的一個片段中,蘇珊·路易斯醫(yī)生的同事談論到"網上搜索"她的初次約會。
歌唱家羅比·威廉姆斯說最初拒絕他的熱情求愛的美國婦女常會轉變看法,當她們通過搜索引擎網上搜索他的名字時。
?。⒂腥嗽浉嬖V我∶'那個女孩網上搜索了你,因為她知道現在你是誰。'如此對谷歌歡呼?。⑼匪拐f。"科學使我信服。"
搜索與毀滅
但是羅比的好消息漸漸變成谷歌總部人們的一個頭痛事。該公司的律師正在試圖毀掉這種類型語言。
保羅·麥克費德里斯(Paul?。停悖疲澹洌颍椋澹螅┻\行著詞典編纂網站"單詞密探",在他將"網上搜索"(google)加入到其在線詞典之后接到了一封來自谷歌公司的措辭嚴厲的信。
谷歌公司要求他刪除該定義或者考慮將它修改為"谷歌公司的商標"。他選擇了后者。
谷歌的問題是輕易獲得成功的品牌的困境之一。它變得越大,它就越成為日常英語語言的一部分,而它自己品牌中的權利就越少。
正如我們談論"胡佛電動吸塵"(hoovering)而不是用真空吸塵器清掃(vacuu-ming)一樣,人們開始用"谷歌"意指搜索。該詞已經成為一個齊名的詞。
敘述并不便宜
這就像是對奧斯卡·王爾德的名言"世界上只有一種東西比被談論更壞,那就是不被談論”的反轉。
像“Xerox”“Kleenex”“Portakabin"和“Rollerblade”之類的公司擁有律師團隊,他們猛烈地向錯誤地在通用意義上使用他們名稱的媒體發(fā)信。
它所做的不過是保護其品牌,商標法律師伊麗莎白·沃德說?!澳惚仨殢乃麄冊趶V告上的花費來看它們。如果你擁有一個像谷歌一樣大大的品牌,你不得不說那個品牌真正值多少?!薄耙坏┧兊弥皇且粋€詞了,那就侵蝕了那個品牌價值?!?/p>
對于谷歌之類的商標,胡佛的經驗是一種警示故事--它基本上已經喪失了對它的名字的獨占權。
語言管制
“它的商標并未被取消”,沃德小姐說,“但是似乎如果“胡佛’被提出它作為通用名稱而使用的異議,那么法院就將攻消它?!?/p>
事實上,我們的語言是曾被用做品牌的詞混合的。自動扶梯、彈簧單高蹺、黏性物質和海洛因都是這種事例,和藥片一樣,最初是醫(yī)藥公司在1884年注冊的商標而漸漸意指“小藥片”。
但是,創(chuàng)立品牌地位的現行困擾已經將新短語引入了語言。如此的情況如此多以至于專家及現在商標法律師在試圖管制英語用詞的其他自然演化。
辭典編纂者西德尼·I.蘭道說,美國的詞典出版商在受到刪除律師將在街上自由言說的詞的恐嚇。
“詞典應反映語言的應用,而其作者不應擔心識別并將它界定為通用詞”,蘭道先生說。
抓住時機
“將來,這種結果可能通過僅僅給出商標意義而誤導人們。這種結果是壓制許多相當常用的詞并因而審查部分英語語言?!?/p>
商標律師協(xié)會肯·斯托利拒絕其成員發(fā)揮著像我們所說的審查作用這種思想。
“每個人都有權保護一件商標”,他說。
在英國,人們可能感到他們想抓住自由言論的機會,而他們仍然能?!熬W上搜索"這個動詞在大西洋的這邊已經被刪除,然而似乎英國人能夠在將來不受懲罰地使用它,莉茲,沃德說。
這是因為,在歐洲,至少谷歌的商標尚處于審查之中。
評論:
谷歌擔心被放錯了地方?!八阉鳌保ǎ簦铩埃纾铮铮纾欤濉保┦鞘褂霉雀璺铡K皇怯米鏊阉骶W站的通用詞,且只要谷歌搜索引擎存在,它就不是通用詞。任何將“google”作為動詞使用的人只是在增強該品牌,他們沒有淡化它。
馬克·羅伯茨(英國)
這是變成常用名詞的適當名詞的另一個例子。例如,我剛吃了以一個名叫三明治(Sandwich)的人命名的三明治。然而,這也在以其他方式發(fā)生—-就像叫任何人史密斯、庫珀或者卡朋特。這是語言自然研究的一部分,只要我們區(qū)分特定的"Google"和一般的網上搜索(googling),我看不出谷歌為什么要反對。
戴夫·歐文(英國)
我不同意"網上搜索"("to?。纾铮铮纾欤澹ⅲ┰谶@里已經取消了。它在我工作的IT團體和我11歲的兒子的同齡人中分布廣泛。
克里斯·桑德蘭(英國)
我認為谷歌應該向詞典所有人支付免費廣告的費用。
亞當·哈密爾頓(蘇格蘭)
我現在已經暫時將谷歌用作動詞,英國的許多人都這么做。但是當我將它用作動詞時,它實際上并沒有通用化,就像我將谷歌用作我選擇的搜索引擎一樣。當我說正在網上搜索某東西時,我在谷歌上尋找它。
艾倫(英國)
記住,如果谷歌商標失去了其商標地位,微軟(恰如)不受約束地投產"微軟谷歌",而谷歌建立品牌的所有辛勤勞動就被毀掉了。這就是事情的全部。
湯姆·西倫斯(英國)
問題討論∶
盡管上述評論中大多數評論人并不認為谷歌進入詞典會損害谷歌的商標地位,但谷歌的擔心還是情有可原的。事實上,人們的日常使用的確有可能把一個商標毀掉。比如我們常常說,"請問您的QQ號是多少?"真不知道騰訊公司聽到這句話是應該高興還是應該擔心。因為這種問話和"請問您的電話號碼是多少?"沒有什么區(qū)別,因此,在這種問話的意義上,"QQ"事實上被當做和電話號碼一樣的通用名稱在使用。商標進入詞典對商標所有人是好事還是壞事?商標不僅僅是市場中的經濟交易行為,它事實上還構成我們的文化的一部分,正如人們說可口可樂代表著美國文化一樣。作為一種文化現象,商標似乎已經不再僅僅是商標權人及其競爭對手之間的競爭武器,它比這似乎還多了些什么。商標不僅僅是私人的商標權從其產生來看,沒有消費者的合作與投資,商標既不可能形成,更不可能壯大。因此,我們便面臨著一個必須回答的問題,即商標權人有無權利干涉詞典編纂者將這種既為私權利客體同時又是文化的重要組成的商標編入詞典?詞典編纂者將商標編入詞典的方式對商標也具有重要的影響,商標權人有無權利干涉詞典編纂者將商標編入詞典的方式?
相信大家看完上面的介紹應該知道,該優(yōu)盤商標一案是非常典型的通用名稱案例,所以在商標命名的時候就一定要注意了。以上就是公司寶小編整理的關于商標法之第1509704號"優(yōu)盤"商標爭議裁定書的相關知識,如果還有不懂比如說代理記賬、公司注冊以及版權專利等問題,可以掃描下面二維碼進行添加查詢,希望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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